廊坊市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一般流程
一、结题鉴定会召开的相关规定
1、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会由远程教育研究室组织召开。
2、依据结题课题的学科分类,远程教育研究室从我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库中选取5-7人组成校级课题结题鉴定组。
3、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会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必有一人参加。
4、结题鉴定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是参与结题校级课题(主持或参与)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均不能作为鉴定专家参与结题鉴定,远程教育研究室人员若参与研究结题课题的,除完成必要工作外,评议环节必须回避。
二、结题鉴定一般流程
1、远程教育研究室对需结题的校级课题负责人提前发布结题通知。
2、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向远程教育研究室提交结题申请,并报送整套结题鉴定材料。
3、远程教育研究室对课题的结题鉴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签署结题申请意见。
4、远程教育研究室提请我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题鉴定,并组织召开结题鉴定会。流程如下:
(1)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针对课题研究的重点内容进行简要的结题陈述。
(2)课题组人员(负责人或参加人员)进行结题答辩。结题鉴定专家根据课题负责人的结题陈述以及所提交的结题鉴定材料进行提问,课题组人员进行回答。结题鉴定专家亦可针对课题研究内容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
(3)待结题答辩环节结束后,课题组人员全部退场。结题鉴定组结合每项课题所提交的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陈述以及答辩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和评议,并最终确定鉴定结果和鉴定意见。
(4)课题组人员返回会场,由鉴定专家组组长宣布鉴定结果以及鉴定意见。
5、鉴定会后,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根据鉴定专家所提出的鉴定意见,对其结题鉴定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到远程教育研究室。待审核通过后,由远程教育研究室提交结题鉴定组组长进行签字、盖章,并颁发结题证书,将结题鉴定材料整理存档,并记入我校科研课题结题成果汇总表中。
6、对于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根据鉴定专家所提出的鉴定意见,对其结题鉴定材料继续修改完善,待完善后按要求再次向远程教育研究室提交结题申请及结题鉴定材料,远程教育研究室审核后组织召开二次结题鉴定会。
远程教育研究室
2018年5月25日